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09〕61号)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制定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副高级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三)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聘用条件(副高级教师六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至少有一次考核评为区级优秀或嘉奖;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师德标兵;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或者其他优秀称号。
2.学历资历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五年以上,或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处于排头兵位置,考评分不得低于95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个人特色。在幼儿园内部进行经验交流,每学年至少2次。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7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95%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出色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60%,中等以上达35%,能力一般及以下达5%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90分以上。
(4)每学期向全园教师展示示范课一节、研究课一节或游戏一节,要求示范课起到示范性作用,研究课起到启迪引领作用,考核分达90分以上。在园内开设学科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积极参加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成绩尽量做到争一保二。当年度获得园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4次以上。
(5)能根据幼儿园特色或本班幼儿兴趣展开班级特色的研究与实施,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在实施期间或实施结束半年内发表或获奖)。
(6)根据课程需要及时主动更换教育环境,环境创设新颖独特,体现幼儿自主参与性。每次园内环境评比获一等奖。
(7)完成听课25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6.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
a.参与幼儿园课题、独立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或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
b.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次。
c.每学期独立策划主持一次园本教研或课题成果展示活动,成效好,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d. 每学期课题成果向全园教师展示,效果好,有推广价值。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e.当年度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7.专业示范要求
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徒弟在教师五级梯队中有所提升,或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奖(区二等奖以上),或有论文发表获奖(区二等奖以上)。
8.特别说明
(1)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经考核合格,可优先晋升五级岗位;在职期间,连续三年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区级嘉奖的,可直接晋升五级岗位。
(2)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省特级、市特后、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二、中级教师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
(三)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中级教师八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至少有一次考核评为区级优秀或嘉奖;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师德标兵;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或者其他优秀称号。
2.学历资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
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处于排头兵位置,考评分不得低于95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个人特色。在幼儿园内部进行经验交流,每学年至少2次。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8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95%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出色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50%,中等以上达40%,能力一般及以下达10%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90分以上。
(4)每学期向全园教师展示示范课一节、研究课一节或游戏一节,要求示范课起到示范性作用,研究课起到启迪引领作用,考核分达90分以上。在园内开设学科讲座每学年不少于2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积极参加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成绩尽量做到争一保二。当年度获得园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3次以上。
(5)能根据幼儿园特色或本班幼儿兴趣展开班级特色的研究与实施,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在实施期间或实施结束半年内发表或获奖)。
(6)根据课程需要及时主动更换教育环境,环境创设新颖独特,体现幼儿自主参与性。每次园内环境评比获一等奖。
(7)完成听课22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2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6.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
a.参与幼儿园课题、独立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或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
b.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次。
c.每学期独立策划主持一次园本教研或课题成果展示活动,成效好,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d. 每学期课题成果向全园教师展示,效果好,有推广价值。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e.当年度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7.专业示范要求
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徒弟在教师五级梯队中有所提升,或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奖(区二等奖以上),或有论文发表获奖(区二等奖以上)。
8.特别说明
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省特级、市特后、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三、中级教师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中级教师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三)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至少有一次考核评为区级优秀或嘉奖;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师德标兵;或者至少有一次评为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或者其他优秀称号。
2.学历资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处于排头兵位置,考评分不得低于92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个人特色。在幼儿园内部进行经验交流,每学年至少1次。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8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92%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出色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45%,中等以上达45%,能力一般及以下达10%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90分以上。
(4)每学期向全园教师展示示范课一节、研究课一节或游戏一节,要求示范课起到示范性作用,研究课起到启迪引领作用,考核分达90分以上。在园内开设学科讲座每学年不少于1次,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积极参加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成绩尽量做到争一保二。当年度获得园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2次以上。
(5)能根据幼儿园特色或本班幼儿兴趣展开班级特色的研究与实施,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在实施期间或实施结束半年内发表或获奖)。
(6)根据课程需要及时主动更换教育环境,环境创设新颖独特,体现幼儿自主参与性。每次园内环境评比获一等奖。
(7)完成听课20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1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6.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
a.参与幼儿园课题、独立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或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
b.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次。
c.每学期独立策划主持一次园本教研或课题成果展示活动,成效好,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d. 每学期课题成果向全园教师展示,效果好,有推广价值。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e.当年度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7.专业示范要求
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徒弟在教师五级梯队中有所提升,或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奖(区二等奖以上),或有论文发表获奖(区二等奖以上)。
8.特别说明
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省特级、市特后、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四、中级教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中级教师十级岗位须受聘十一级岗位5年以上。
(三)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中级教师九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荣获嘉奖称号。
2.学历资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受聘十一级岗位5年以上。
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出色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在教师队伍中处于排头兵位置,考评分不得低于90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个人特色。在幼儿园内部进行经验交流,每学年至少1次。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5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出色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40%,中等以上达50%,能力一般及以下达10%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90分以上。
(4)每学期向全园教师展示示范课一节、研究课一节或游戏一节,要求示范课起到示范性作用,研究课起到启迪引领作用,考核分达90分以上。积极参加辖市、区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成绩尽量做到争一保二。当年度获得园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2次以上。
(5)能根据幼儿园特色或本班幼儿兴趣展开班级特色的研究与实施,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在实施期间或实施结束半年内发表或获奖)。
(6)根据课程需要及时主动更换教育环境,环境创设新颖独特,体现幼儿自主参与性。每次园内环境评比获一等奖。
(7)完成听课18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1次,总结推广课改经验,对本学科的教研、科研与指导有独创之处,对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6.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显著成绩。
a.参与幼儿园课题、独立承担子课题的研究工作或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独立开展课题研究,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有总结、有成果。
b.每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或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次。
c.每学期独立策划主持一次园本教研或课题成果展示活动,成效好,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d. 每学期课题成果向全园教师展示,效果好,有推广价值。参与教师达全园教师的90%以上,教师满意率测评达90%以上。
e.当年度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须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7.专业示范要求
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徒弟在教师五级梯队中有所提升,或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奖(区二等奖以上),或有论文发表获奖(区二等奖以上)。
8.特别说明
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省特级、市特后、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五、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3年以上。
(三)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师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十二级岗位3年以上。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各项考核不低于85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各项指标均达标。体弱儿干预有提高,提高率达到10%以上。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良好。具有基本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5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85%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35%,中等以上达60%,能力一般及以下达15%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75分以上。
(4)课堂教学效果较好,并每学期课堂教学与游戏活动向全园教师各展示一节,要求达到75分;当年度获得园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一次。
(5)根据季节与主题主动更换班级环境,设计主题性强,以幼儿参与为主。当年度园内评比获二等奖至少2次以上。
(6)每学期完成听课10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6.教科研工作要求
(1)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一定成绩。
(2)每年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园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荣获一等奖一次,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二等奖一次。
(3)积极参与每一次的园本教研活动,围绕主题踊跃发言,并认真撰写活动心得。
(4)当年度参与园级及以上课题一项,并积极承担一定的工作,有过程性资料,有研究成果。
7.特别说明
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六、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年限:
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须受聘十三级岗位2年以上。
(三)小学一级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初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学历资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师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2)取得岗位所需的合格证书。
(3)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1年以上或受聘十三级岗位2年以上。3.卫生保健工作要求
(1)在幼儿园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所在部门的卫生清洁工作,各项考核不低于90分。
(2)配合保健老师、与保教人员相协作,做好幼儿保健护理工作,各项指标均达标。体弱儿干预有提高,提高率达到5%以上。
4.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良好。具有基本的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2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每年家长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幼儿、课外活动获得过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5.教学工作要求
(1)能完成所授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每个幼儿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在全班幼儿整体水平的测试中应保持优秀率30%,中等以上达65%,能力一般及以下达15%左右。
(2)班级保育工作达到保健部门标准,保障幼儿在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幼儿各项身体素质的测查率均在达标之上。
(3)幼儿品德行为发展,以《常州市幼儿园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准,考评分值应达70分以上。
(4)每学期课堂教学与游戏活动向全园教师各展示一节,要求达到70分。
(5)根据季节与主题主动更换班级环境,设计主题性强,以幼儿参与为主。当年度园内评比获二等奖至少1次。
(6)每学期完成听课10节,课后能作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情况评估并有提出有效改进意见或建议。
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6.教科研工作要求
(1)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并取得一定成绩。
(2)每年撰写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
(3)积极参与每一次的园本教研活动,围绕主题踊跃发言,并认真撰写活动心得。
(4)当年度参与园级及以上课题一项,并积极承担一定的工作,有过程性资料,有研究成果。
7.特别说明
在考核结果同等情况下,工作室领衔人、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依次优先聘用。
七、本试行意见由本园负责解释,并经本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010年6月3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