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打造一支教学基本功扎实、学科素养高的师资队伍,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常教人〔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10年3月起,在全区开展青年教师基本功大练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青年教师主动发展、持续发展、终身发展,引导和激励青年教师夯实专业知识功底、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发现、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和减负增效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龄在5年之内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2005年8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为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三、参与学科
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国家课程计划的所有学科及心理健康教育。
四、训练内容
(五)幼儿教育
1.教育能力。考核案例分析。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幼儿教育专业理论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分析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有关现象。
2.教学能力。(1)教学案例设计:规定年龄班、课题,提供教材,自带教参等资料,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教学方案设计;(2)教学实践能力:根据教学设计借班组织教学活动,综合考查参赛教师的教学基本功。
3.专业技能
必选项目:(1)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当场抽签儿童歌曲,准备5分钟后边弹边唱;(2)绘画:当场完成一幅命题水粉画(时间约为2个小时左右);(3) 即兴舞蹈:根据提供的儿童音乐(抽签所得),用10分钟时间即兴编排动作并表演。
自选项目(任选一项):(1)编讲故事:根据所给背景材料即兴编讲故事;(2)手工制作:根据提供的材料当场制作玩教具等手工作品;(3)声乐:独唱歌曲表演;(4)器乐:乐器演奏。
4.课程设计(主题活动网络设计)。根据规定主题名称,自行制定主题目标,设计主题活动网络,选用相关教学活动,并充分利用季节、环境、幼儿生活经验等教育资源,促进幼儿的多元智能发展。具体内容包括:主题活动背景、主题总目标、活动环境创设(区域、墙饰)、主题网络图、教学内容、相关资源。
5.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一个教学内容搜索相关网上资料,并制作ppt课件。
五、活动组织与要求
基本功大练兵活动的总原则是行政主导、专业引领、学校主体、全员参与、过程扎实、优胜劣汰。普通学科中,教学设计、作业点评、上课、解题等四项内容为本次基本功大练兵重点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考核内容结合了全国、省、市基本功竞赛要求。
1.学校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引导青年教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训练计划,并根据青年教师成长需求,制定2年内的本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练兵方案,明确练兵各项内容的合格标准。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长等人员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基本功训练讲座、师徒结对、教研组校本教研、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青年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
(2)建立档案,做好考核。各校可结合区“学科专业素养大赛”建立青年教师大练兵档案。可设立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至少包括教学设计、作业点评、上课、解题等四个重点项目。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3)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练兵活动的教师,学校要在第二轮安排其参加。
(4)小学科可邀请其他学校资深教师或教研部门专家参与考核。
2.区教研室要制定相关专业引领和培训意见,对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进行培训。
3.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龙,副组长郭学忠、尤维萍,成员盛建伟、金柏平、杨红妹、杨卫江、汤娟娟、陆亚明、陶建平、胡敏、李正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考核、评估本次活动。
六、活动时间
1.总时段: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
2.具体实施时间:
(1)
(2)2010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和中学非毕业班学科教师开始大练兵活动;2010年下半年,中学毕业班学科教师开始大练兵活动。
(3)2011年寒假之前,各校把大练兵参与教师的综合考核结果名册(见附件)报局人事科。同时发邮件至tjurs@{域名已经过期}。
(4)2011年上半年,对幼儿园、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和中学非毕业班学科教师大练兵情况进行考核;2011年下半年,对中学毕业班学科教师大练兵情况进行考核。
(5)2012年3月前,常州市教育局对各学科教师大练兵重要项目进行单项抽查考核。
七、奖惩办法及结果应用
1.区教育文体局将对学科素质大赛和教学竞赛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
2.训练考核不合格(单项考核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综合成绩即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必须申请重新考评,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合同到期的不再续订合同;合同没有到期的,必须调整工作岗位。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据《关于颁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50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3.市、区教育部门抽查考核项目按一定比例设学校团体奖和个人单项奖。抽查考核特别差的学校将采用一定形式予以批评,特别差的个人由学校培训并组织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按上一条相应规定处理。获个人单项奖的,在市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评比中可免考相关内容或同等条件优先评比。
八、其他事项
全区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参照《关于设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项目的通知》(常教人〔2009〕55号)文件及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练兵活动综合考核结果汇总名册
附件2:关于设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项目的通知
附件3: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主题词:教师 培训 大练兵 通知 |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