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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
为进一步引导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其中已获得区学科带头人及市教坛新秀及以上称号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1.评选考核内容
(1)教学综合素质考评。含教育教学理论、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试题命制、课堂教学能力及信息技术应用考核等。教育教学理论、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试题命制考核占100分,课堂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考核占100分。
(2)教科研能力考评。采用论文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3)参评材料。对照评审条件,体现参评人员的“骨干”或“带头”作用的具体材料。
2.评选程序
(1)教师自主报名。教师对照基本条件报名,不受名额限制。
(2)教学综合素质考评。①笔试:含教育教学理论、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试题命制等,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封闭测试;②上课:笔试考核合格人员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含信息技术应用。)
(3)教科研能力考核。教学综合素质考评合格人员参加。参评教师提供2篇论文,进行现场论文答辩。
(4)个人申报。教学综合素质考评、教科研能力考评合格的教师进行个人申报。
(5)基层单位推荐。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推荐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采用一定形式公示一周后,把汇总名册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文体局人事科,同时将汇总名册电子稿发至人事科邮箱:tjurs@{域名已经过期}。
(6)区教育文体局组织进行评审。
以上(2)至(5)各环节具体事宜均另行通知。学科带头人申报者须参加全部环节的考核,骨干教师申报者参加笔试和申报材料评审。
三、申报学科
幼儿园统一为幼教;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
四、材料报送
1、推荐教师通过教学综合素质考评和教科研能力考评后,进入材料评审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呈报表》(附件四)一式二份、《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呈报表》(附件五)一式二份;
(2)、《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附件六)、《政治思想考核表》(附件七)和《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九);
(3)、学历证书、获奖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十三);
(4)、工作量证明;
(5)、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学带参评条件);
(6)、课题研究材料及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如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刊号)或论著1部(需复印论著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如著述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请各单位将个人材料(2)、(3)、(4)、(5)装订成一册; (6)单独装订成册,呈报表不装订。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2、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等有效时间截止到
五、时间安排
1.
2.2011年6月下旬至9月底,组织全区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及综合评审。
六、奖励考核办法
详见《天宁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评审工作。
2.区教育文体局成立由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3.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
一、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二、天宁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三、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报名汇总表
四、天宁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
五、天宁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呈报表
六、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七、政治思想考核表
八、满意度测评表
九、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十、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材料目录
十一、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十二、幼儿园课堂教学评价表
十三、年度考核汇总表
十四、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候选汇总名册
十五、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候选汇总名册
十六、天宁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