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关于推荐、评选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11〕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自主报名
各单位对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组织教师报名(无名额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教师都需组织申报,并分别填写《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自主报名表》和《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自主报名表》(附件八、九),于11月11日(周五)前报局人事科(同时报电子稿到tjurs@{域名已经过期}邮箱)。
二、关于推荐人选
(一)市下达给我区推荐的名额分别是教坛新秀3名、教学能手2名。因此,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单位确实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除规模较大的八中、青龙中学、局小、二实小、博小、解小、虹景(含蓝天)可推荐2名(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各1名)外,其他单位不超过1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凡未通过区级选拔推荐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评选名单。
(三)经区推荐参加市教育局审核评议未被确认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候选人,免统一考试,直接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四)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方式自定。推荐过程中,务必坚持条件,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公开推荐。候选人须在校园内公示,出现违规推荐的取消单位推荐资格。
(五)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推荐对象个人填写《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呈报表》和《天宁区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实绩材料审核表》。
(2)单位将推荐对象个人信息填入《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自主报名表》或《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自主报名表》的首位,同时填写《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汇总表》或《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学能手推荐汇总表》。
(3)单位自行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如实填写《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十一)。《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十)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4)推荐对象依据评选条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十二)、周工作量证明、继续教育证书或课时证明等材料。
(5)依据评选条件提供相关有效期内(可参照实绩材料审核表时间要求)的材料,包括:①综合荣誉;②教育工作材料;③教学工作材料;④教育教学科研材料(发表的论文需有正式刊号和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要有封面、目录、版权页,获奖论文需提供证书及论文)。
2、注意事项
(1)各校在填写相关表格时应做到真实、正确,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推荐对象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核实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上述申报材料的(3)、(4)、(5)要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装订的材料要附目录(附件十三),目录要求能反映每一页的内容。
(3)每份申报材料要装入档案袋,并加贴封面(附件十四),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推荐。
(4)各单位于11月11日(周五)前将呈报表(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实绩材料审核表(一式5份)和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局人事科,并将呈报表、推荐汇总表、实绩材料审核表的电子稿发送至局人事科邮箱:tjurs@{域名已经过期}。过期无推荐人选上报则作为自动放弃。
三、奖励经费
被评为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教师每人分别享受一次性教科研津贴500元和800元,经费统一由局承担。
希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此次评选作为促进本校青年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契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审核、推荐等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教师的培训练兵过程,认真组织申报者就评选考核内容进行相关的培训。
附件:
1、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的通知》(常教人〔2011〕45号)
2、通知附件(相关表格)
3、天宁区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推荐人选实绩材料审核表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