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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2012年度“教海探航”征文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兰陵幼儿园

 

天宁区2012年度“教海探航”征文竞赛通知
区属各小学、幼儿园:
为激励我区青年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以利于更好地投身于教育改革,现将天宁区2012年度“教海探航”征文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教学研究,深化课程改革
征文参赛对象为: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者。
参赛征文要求2000字以上,6000字以内,已投寄报刊或已公开发表的文章(含教育报刊)和已获得区级二等奖(含)以上的文章不得参评。
参赛征文一式两份,A4纸打印,标题黑体三号,作者单位姓名楷体小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双面打印,引文请在文末注明。
文章必须为本人所作,由各单位先期组织初评审核,单位盖公章证明。严禁抄袭文章送评,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参加征文评比活动。
参赛征文原则上一人只能参评一篇,各校(园)合计不超过全校(园)在职教师数的30%。(考查学科教学论文可以适当突破数量限制)
征文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过期视作放弃。(征文由单位审核汇总后填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研室一楼后勤组陈容处;同时发送文稿电子邮件至tjujys@{域名已经过期},邮件要求:每单位发送一个以单位名命名的压缩文稿,压缩包内的文件名为“学科单位作者”)。
征文将评出一、二等奖若干篇,收取评审费每篇20元。
该次征文活动主题与2012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活动主题稍有不同,小学教师可以在参与区级征文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参加该项竞赛活动;也可直接参加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具体细则详见附件2)。
本次论文评审,也可作为省、市各级教育学会论文推荐选拔之用。
 
附件1:天宁区第六届“教海探航”征文活动汇总表
附件2:2011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附件2:
2012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活动细则
 
一、征文主题
研究苏派教学,深化课程改革。
二、参赛对象
小学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文活动设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
2.本次征文活动另设先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2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
3.电脑A4纸打印。
五、报名方式
1.本次征文活动可由个人报名参加,也可由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体组织。
2.发文组织参赛的市、县(市、区)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请将相关文件转发至《江苏教育》编辑部)。
3.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由有关部门与《江苏教育》编辑部联合组织地区一级的初赛,并可优先参加先进集体奖的评选。
4.对于集体组织报名参赛的学校,可优先参加优秀团队奖的评选。
5.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2720
6.征文请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B楼)《江苏教育》编辑部,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4教海探航征文。
7.联系人:王伟(电话:025-86275608);朱从卫(025-86275612)。
六、注意事项
1.按要求逐项填写《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24月教育管理版和小学教学版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为本人所作。
2.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3.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寄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4.获奖论文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
5.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
6.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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