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暑假工作的有序开展,在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特制订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师按工作时间提前到岗做好卫生消毒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位幼儿与家长,做好教师间的交接班工作。晨检工作中要加强对传染病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及时向值班行政领导汇报。
二、值班教师根据幼儿人数准备充足的幼儿日常生活用品,如桌椅、教学用书与用具、擦手毛巾、饮水杯及被褥、床铺等等。
三、根据卫生保健要求每日做好班级、寝室、包干区的卫生消毒工作,尤其是寝室卫生,开窗通气、消杀蚊虫;依旧按照一人一床一枕组织幼儿安静午睡,定人定点,有标记,起床后指导保育员做好热水擦席。
四、教师始终与幼儿在一起,不能让幼儿脱离教师视线之外。
五、根据日常教学作息时间表安排暑期活动,制定一周逐日计划表并张贴在室外,计划表制定做到内容安排动静交替,领域兼容且丰富。
六、教师要根据当日天气情况,组织幼儿进行户外锻炼,注意活动前的场地检查与幼儿情况、衣物检查,确保幼儿活动中的安全(混合班的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班设计不同的教学活动内容并分段进行实施)。每班教师将幼儿美术作品装订好,交给家长带回去。
七、大伏天班级应10点开启空调,下午3:00关闭,温度控制在27度。幼儿不能一直在空调房间活动。
八、暑假的伙食严格按照带量食谱制定,不得私自变更。
九、教师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不得要求家长提前接幼儿,如3点30以前。
十、工作时间:7:50----4:30,幼儿暑期时间8:30----3:30。
十一、行政人员早上7:45到岗,做好教职工考勤登记工作。
十二、教育教学时间内,主班教师应安排好活动,在确保幼儿安全活动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做一些台帐、教玩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