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天宁区幼教之声小合唱”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天宁区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教师文化氛围,展示幼教系统广大教职工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教工热爱生活、热爱家乡的情感,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举办“天宁区幼教之声小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区教育工会下属各幼儿园
1.各园独立组队参赛,不得园际间联合组队或聘请外援;
2.各队的参赛人员必须是本园在职教工(或工会会员);
3.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16人(包括16人),男女比例不限,参赛队员中至少有1名园级党政工领导。
具体要求:
1.演唱1首歌曲,曲目自选,内容积极向上、展示美好生活、反映校园文化等健康文明、富有时代精神的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伴奏方式尽量用U盘,也可以自带乐器现场伴奏,要保证现场音效质量。
3.参赛队员着装要求整齐、大方、美观;要精神饱满、意气风发,充分体现当代教育工作者的风范和精神面貌。
4.各参赛队比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二、 比赛时间及奖项安排:
6月份正式比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占总参赛队的1/3)。
三、 评比细则:
比赛将邀请5-7名资深专家组成评委团进行评奖。比赛实行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分数相同取小数点后三位,评委将在第三个合唱队唱完后开始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进出场迅速有序,仪容仪表得体,队形整齐,服装统一、大方,精神饱满,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2分)
2.演唱歌曲积极向上、围绕主题,参赛人数符合规定。(1分)
3.学校党政工领导参加比赛。(1分)
4.音准标准、吐词清楚。(2分)
5.节奏合拍、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6.音色优美,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2分)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赛,认真填报报名表,并于5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徐璐,邮箱3791984@{域名已经过期}, 联系电话13961438320;过期将作为弃赛处理。
天宁区教育工会联合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