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化幼儿园财产及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使其合理使用以及作好必要的领用手续,以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凡是单位资金购买的物品均应填写购物单,由办公室报园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2、采购人员应熟悉和了解所购物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及市场价格,尽可能做到价廉物美。
3、购进物品须由财产保管员验收,并在发票背面签上用途及经办人姓名,经园长同意后,向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财产管理员应做到及时登记,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员按单位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5、耐用品和特殊用品,有财产管理员记录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6、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单位,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7、固定资产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应以原物作报废处理,填写报废单,送园长室批准。
8、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园长室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9、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所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10、养成爱护公务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广化幼儿园财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财产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管理好,用好国家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后勤部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事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4、由于财产保管人员还兼有其他多项工作,为了避免零星的领用物品造成其他各组的失误,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二、四上午集中领物。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事务处外出采购。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物品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事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