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化幼儿园消防管理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2、 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幼儿园与各岗位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 园长为全校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在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消防组织
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⒊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⒋负责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第六条 依照国家消防法规,幼儿园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同时,幼儿园保卫科应对园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保卫科的消防监督。
三、火灾预防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凡属幼儿园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总务处,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3、在园内使用煤炉、石油液化气(炉),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和保卫科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幼儿园的教学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5、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6、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 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四、 火灾扑救
1、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3、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4、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5、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