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一、园内学习制度
本着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规、教育局部署的学习内容以及有关文件精神、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相关的教育教学理念等,开展各类学习活动。
1.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规程》、《纲要》、《指南》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3.平时每周一全园教师例会,并进行政治学习,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时间做其他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鼓励老师们在学习中内化精神,并通过网络进行交流互动。
4.隔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一次,交流幼教信息。业余时间教师认真阅读幼教理论书籍、刊物,积极撰写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每月一次园本教研活动,由老师们自主承担研究性学习。按时完成学习时布置的学习任务。
6.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设计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7.要求教师通过学习逐步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并坚持开展普通话教学,进入幼儿园请讲普通话,我们的教师和幼儿从入园到离园全部要求用普通话交谈,学期结束对幼儿普通话进行口语测试。
8.全园上岗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85%的教师获得本科学历,鼓励还没达到本科学历的教师通过自学提升自己的学历。同时鼓励青年教师继续进行学历进修,力争取得研究生文凭。此外,保育教师也需持证上岗。
9.建立政治、业务学习笔记本,教师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每季度统一检查或抽查一次。
二、外出学习制度
1.参加外出学习的教师,要严格遵守幼儿园外出学习制度,严禁在学习期间迟到早退。
2.在学习期间,要遵守会场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手机调到振动或静音状态。
3.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外出听报告的教师,回园后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进行交流汇报。外出观摩教学活动(包括区域活动)的教师,回园后要求上汇报课一节,具体由教研组负责安排。
4.教师外出学习,由主办方下发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活动结束后,统一上交到教研园长处,并做好登记工作。
5.在外出学习期间,教师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举止,不做有辱自己和幼儿园形象的事。
6.一经查实,外出学习的教师,有违背或不遵守幼儿园外出学习制度的,幼儿园将取消其外出的学习资格。
7.外出学习考察的经费补贴:
(1)幼儿园根据个人发展的需要以及工作需要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教师外出学习考察。
(2)市内学习可以报销所有的学费,并给予时间上的支持。
(3)出省市的学习除报销学费以外,报销来回的硬座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