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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交流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虞静

1、园关工委要经常向上级关工委通报本委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重要的关爱活动等有关信息,自觉的接受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

2、加强同上级关工委的沟通联系,主办重要活动时主动向上级关工委报告,请求关工委领导现场观摩指导,根据需要请老领导到场作思想道德和革命传统等方面的报告。

3、积极主动与组织、宣传、青年、妇联、政法、教育、科技等党政有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有关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当好关心下一代的配角。

4、园关工委与区关工委要经常的保持联系,围绕未成年人教育关爱这一主题共同探讨、凝心聚力,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脚踏实地的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实事。

5、各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地方,是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要帮助指导中小学加强关工组织建设,推动、协调、配合基层关工组织共同开展关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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