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服务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1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颜静娟

特殊教育服务清单制度

1.服务对象

以医学诊断报告为基础,某一方面有障碍的特殊教育需要幼儿。

2.服务清单

服务清单内容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主要包括评估、安置、个别化教育、师资培训、康复训练、职业发展、专业设备和经费保障等八个基本项目。

3.服务清单调整

根据幼儿现状、潜能开发和补偿程度进行服务调整,形成符合残疾儿童身心特征和需求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实施个别化教学。

(1)依据实际情况和对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后进行服务调整。

(2)服务的时间、周期调整时要确保教育目标的可行性。

(3)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时,要严格按照教育计划执行。

(4)服务调整要遵循变动性、一致性、全程性、实际性原则。

4.服务清单落实

充分利用市融合教育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特殊需要幼儿档案信息,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做到一人一案。把康复融入日常的保教活动,提供功能评估、个训、辅助器具矫正等服务。

(1)专业师资:特教专业骨干教师为巡回指导老师。普通学校责任心强,愿意为特殊需要孩子服务经过委培或者系列专业培训的老师为资源教师。

(2)专业场所:资源教室使用务必合理和集中。各类功能教室使用必须切实,是特殊需要孩子真正需要的,是对孩子发展有促进和提高作用的合理选择。

(3)专业设备:设备配置以“方便使用”为特别重要考虑因素。设备使用以“安全保障”为特别重要考虑因素。设备除了资源教室的标准配备外,现实生活中各种物品和玩具等可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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