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世纪70年代, 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的发展中被人们普遍接受, 1994年的《萨拉曼卡宣言》和《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中则正式确立了融合教育的理念, 即旨在实现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共同发展, 此后这更是成为世界各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人权运动催生下的融合教育不同于 早期的特殊幼儿教育, 不是借上帝之名的爱抚, 而是特殊幼儿精神层面的一项权利。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奠基石,也推动着整个教育体系的完善,更对于提升国民素质,甚至综合国力意义非凡。学前融合教育是融合教育的基础环节和起航点,对于幼儿的智力发展、行为矫正、人格完善具有促进作用,是教育公平的体现,进而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1]。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也引入了融合教育理念,“随班就读”成为其本土化产物。近年来,在整体教育改革的推动下,《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等法规也对于特殊幼儿融合教育给予明确规定,从而推进我国实践中特殊幼儿融合教育的发展,也体现了我国国家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社会的进步。 二、幼儿园融合教育存在的问题 融合教育是从国际上引进的教育理念,在我国也已经成为幼儿教育的发展趋势之一, 但是实践中还是出现许多亟待应对的问题。从宏观上看,首先幼儿融合教育相关法律保障比较笼统,《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保障法》没有明确规定特殊幼儿的教育内容、安置情况、评估鉴定以及救济方式等内容,更没有具体规定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方式,从而使得实践中幼儿融合教育发展滞缓。其次, 社会整体上对于融合教育理念的认知较为缺乏, 表现为对于融合教育不够重视以及并未理解其深层次的意义[2]。再次,相关政府部得幼儿融合教育面临资金匮乏、物理设备不完备等情况。最后,社会上尚未普遍重视培养专业的融合教育师和培训幼师的融合教育理念,使得现实中幼儿融合教育缺乏专业指导。从微观上看,由于特殊幼儿自身的融入问题、幼师缺乏融合教育实践、幼儿园课程安排和环境设施等原因,幼儿园对于特殊幼儿的接纳度不高。比如,在校幼师不熟悉盲文和肢体语言,那就和视力残疾、语言缺失的幼儿无法正常交流。另外,特殊幼儿的家长对于幼儿园环境而不信任, 特殊幼儿所在社区环境的配合度不高,甚至其他家长对于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一同学习的担忧等, 这些都在影响着现实中融合教育的发展。比如,幼儿园并未没有适合特殊幼儿的基础保健设施,那家长对此担心也是不无道理的。 三、对于幼儿园融合教育的建议 政府部门应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整合我国现有法规,在融合教育的师资培养、资金来源、物理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最大化地为幼儿融合教育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领域也要多多重视幼儿的融合教育,开展本土化研究与实践活动,运用网络媒介向广大幼师、幼儿家长推广融合教育理念,促进社区、幼儿园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不断完善幼儿融合教育的保障机制。师范院校也要调整整体的教师培养模式,注重融合教育师的专业化培养,对于普通幼师、特殊教育师也要安排适度的融合教育理念学习,从而促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协同配合,共同为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的健康成长出力。幼儿园要选择适合融合教育学习环境的课程,促进园内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为特殊幼儿入园学习和其家长参与融合教育提供便捷之途。 在融合教育的环境下,可以使特殊幼儿通过接触更多人,参与到伙伴互动当中来,感受缤纷的世界,提升交际、学习技能,增强自我认知,有助于特殊幼儿总体上的康复和较好地融入社会、提高生活品质。同时,对于普通幼儿来说,多元环境的成长,可以强化他们对于事物的理解和包容,增强其助人意识,从而有益身心发展。比如,普通幼儿在很小的年龄就看到人的缺失,就帮助过特殊幼儿,学习与不同的人和睦相处,那从小形成的助人习惯,在其长大后就会成为他品性的一部分,影响他后来长期的行为方向。 四、结束语 在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下,融合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促进了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的共同成长, 这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中的重要体现。在未来的长期发展中,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更要相互协同配合, 方能推动幼儿融合教育的良性、高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