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理论学习资料(5月 黄虹乔)
发布时间:2023-05-30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黄虹乔

课题名称

学前特需儿童游戏干预策略的实践研究

主讲人

黄虹乔

学习时间

2023.5.16

文献题目

融合教育背景下的普特融合模式构建

文献来源

    百度文库

   “融合教育”既是一种教育安置形式和策略,也是一种特殊教育思想和理念。随着特殊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地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各地都在进行融合教育模式的长期理实践和探索,形成了诸多融合教育发展模式。

一、融合教育发展背景

纵观国际融合教育发展,早在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王国萨拉曼卡市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颁布的《萨拉曼卡宣言》就明确提出了“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思想。全纳性意味着学校要在一切可能的条件下,让所有儿童一起学习,残疾人应该获得“零拒绝”、“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个别化教育计划”、“正当程序”等各种权利。受回归主流和一体化教育思潮的影响,1975美国颁布了世界第一个特殊教育法即《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并在法律中规定:给3-21岁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免费、适当的公立教育。20世纪90年代,融合教育就作为一种新的思想出现在国际特殊教育领域。各国都大力关注特殊教育的发展,让所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走进主流教室、回到普通学校接受普通教育,让特殊教育从隔离走向融合。从国内特殊教育发展进程看,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首次提出要“关心特殊教育”。报告指出: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要素,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预示着特殊教育的春天会到来。2009年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分别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1号)体现了制度层面对特殊教育的重视,从普及入学、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素质、师资建设、政府职能五大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2010年7月我国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并列入国家教育发展的议事日程。2010年10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对各级政府赋予了行动层面的职责和义务,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新的努力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使命。报告指出:支持特殊教育重在提供条件保障,共创幸福美好未来应让特殊儿童先幸福起来。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又对特殊教育赋予新的内涵,强调要“办好特殊教育”,这是对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征程中对特殊教育的新要求和新目标,特殊教育的明媚春天真正到来了。

从我国推进融合教育情况来看,显著标志是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出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从国家层面以出台《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为新起点,使我国特殊教育得到空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投入大幅增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每年6000元标准;特殊学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中央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惠及绝大多数特殊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2017年又出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更加彰显了国家对特殊教育的无比关心和政府责任。主要目标是破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瓶颈问题、满足残疾人群体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攻坚克难,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与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相比,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别强调了发展特殊教育的四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二是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三是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四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这四项发展我国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更加明确体现了现代特殊教育发展的融合教育、因材施教、特教特办和政府主导的发展方向。因此,从国际国内特殊教育发展背景观之,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是推进融合教育,目的是促进特殊儿童融入社会,最终达到构建融合社会、和谐社会之目的。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Copyright? 2010-2019 常州市广化幼儿园 版权所有
    电话:0519-83388390  地址:常州市光华路,乾盛兰庭10幢  邮编:213000 苏ICP备13022032号